各位考生:
根据《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本次办理自考毕业手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办证时间、地点、程序:
1.毕业审定时间:2013年12月9日—12月13日。地点:江北区教育考试院报名大厅(江北区建新东路江北区社会服务中心四楼,联系电话:67854287)。(友情提示:毕业证审定需要一定时间,请需要办理毕业证书的同学根据我院办理时限合理安排办理时间。)
2.初审程序如下: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所有单科合格证书原件(有实践环节考试的专业还须实践课程合格证书、申请本科毕业的须出示论文答辩成绩和专科以上毕业证原件)到毕业证书办理处初审,经验核无误签字确认后到收费处缴纳毕业审定费30元并领取毕业生登记表,按照要求填写好后再交回收费处。
二、《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要求:
1.用蓝、黑墨水笔实事求是工整地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和相关表格。《毕业生登记表》时间统一填:2013年12月31日。
2.《毕业生登记表》中“本人简历”从上高中开始填写到2013年12月为止,简历多的考生也只填表中规定的六行。
3.《毕业生登记表》中“自我鉴定”按照要求认真写满页,此表是唯一的纸质档案,将进入个人档案伴随你终身。必须全面、客观、实事求是地反映考生情况(主要从政治立场、工作表现、学习情况等方面,对于填写“自我鉴定”过于简单或态度不端正者视为该考生思想品德鉴定不合格,将不予办理毕业证书)。
三.毕业证领取时间:考生本人凭准考证、身份证到区教育考试院报名大厅资料室签领毕业证书,妥善交付毕业生档案(档案包括毕业生登记表、总成绩单各一份)。具体领取时间请查询重庆市江北区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cqjbzk.cn)咨询电话:67854287,67872274。
江北区自考办公室
2013年11月4日
江北区办理自考毕业证所需材料
1、自备证件及材料并依序整理装订复印件
(1)应备证件及材料
①"两证"(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申办本科毕业的要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此件请复印2份并填写本人准考证号和申请毕业专业名称及代码)
③申办本科毕业的还要出具毕业考核(如论文答辩等)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④所有课程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有遗失缺漏的,
必须确保重庆自考管理系统平台能查询到);
⑤申办中医学专业毕业证书的要提供实习鉴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⑥中医师以上职称的要提供职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加盖当地人事部门印章的任职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⑦工商企业管理(专科)、市场营销专业(专科)毕业生还应提供毕业考核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身份证基本信息与准考证不相符或有改变的,还需提供派出所的相应变更证明材料原件。
(2)复印要求:身份证、准考证纵向复印在同一张纸上,所有材料复印用纸大小规格:A4。
(3)整理及装订要求:,将所有材料复印件纵向放置并整理,前后顺序如①②③④⑤⑥⑦,用订书机订好(只用一颗钉,订于材料左上角)。课程合格证书也需整理好,纵向装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