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我校2013年下半年各专业自考毕业生的办证工作,根据重庆市考办 “关于2006年12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凡在我校连续交满两年自考一类助学学费及持有我校自考结业证书的考生(其他考生在考籍所在自考办办理)。按专业计划考完全部课程(自考本科段含论文答辩)且成绩合格者,经本人申请发给《毕业生登记表》。
一、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要求
《毕业生登记表》、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有更改痕迹。
“本人简历”栏由考生本人从中学起如实填写。
“自我鉴定”栏由考生本人如实填写字数不得少于二百字。
“姓名”:姓名必须与本人参加自学考试的身份证、准考证、课程合格单所用名字完全一致。办理毕业证书期间,一律不办理免试和更改姓名。
二、办证时间为2013年11月25至11月29日(工作日)。11月25—27日办理专科、11月27—29日办理本科。
考生本人务必在办证时间内将《毕业生登记表》、申报材料(身份证、准考证、总成绩单原件,办理本科毕业考生须出示专科毕业证书原和件复印件)、考生基本属性校对单签字后交办证处审验,逾期未交将不予办理。
三、毕业办证审定费30元,交校财务室。
四、领取毕业证书:
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于2014年3月1日后(工作日)在办理处领取(包括毕业生登记表原件、登记表内页、毕业证书各1份、档案袋各1个)。委托他人领取者需出具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具体领证时间可查询西南政法大学自考网站或电话询问。
联系方式:电话65382536
地 址:西南政法大学自考办(南楼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