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教自考法律本科毕业论文写作参考规范
一、 选定论文题目
以自己的个人爱好与所长、学术能力、现有参考资料、论题的学术价值与实践价值、写作时间及论文字数要求为综合因素确定某一法学学科特定论文题目(一般在学校预先公布的法学学科论文题目中选定)。
二、 论文写作的基本步驟
(一)进行必要的学术及实践资料调查,确定论文题目;
(二) 确定论文提纲与基本结构, 论文题纲应确定至论文的第三级标题, 行文序号为:一、(一)1、(1)第一;
(三)检索近3年或5年内与所写作论文同名和同类论文、著述调查报告、司法数据资料,了解所写作论文题目的研究动态(如论文数量、质量、巳解决的问题、正在研讨的热点问题、应当着重解决的问题),确定自己所写作论文的重点内容;
(四)按照指导教师修改过的论文题纲所确定的论文结构写作论文初稿,论文初稿务必用规范的文稿纸张(300字/页或400/页)工整抄写或电脑打印;
(五)参照指导教师对论文初稿的评阅修改意见,对论文初稿进行修改;
(六)定稿(论文定稿应包括提纲、论文前言、正文和论文资料注释四个部分),打印及校对论文定稿。
三、 论文的基本结构参考
(一) 法学论文结构的常见范式
1.提出问题(争论的观点或论题现状)--分析问题 --解决问题;
2.提出论点(是什么)--论证(为什么)--应当注意的问题及其分析或者立法完善态势分析;
(二) 论文结构应当避免出现的问题
1. 论文大的结构少于三部分;
2. 论文结构逻辑混乱、论述层次不清。
四、 论文写作及论述基本方法之选择(示例)
(一) 注释的方法;
(二) 批判(剖析现实问题)的方法;
(三) 历史的方法;
(四) 法哲学(法理学)方法:社会学方法、经济学方法、伦理学方法;
(五) 比较的方法:跨学科比较、中外比较、立法及学理沿革比较;
(六) 判例、案例分析方法;
(七) 司法数据分析方法。
五、 论文成绩的评定
论文成绩的评定由指导教师、论文答辩导师组综合以下因素确定:
(一) 论文写作的学术价值
1. 论点是否明确、客观;
2. 论据是否可靠、充分、论述是否言之成理、自圆其说;
3. 是否理论联系实际。
(二) 论文语言与逻辑规范
1. 语言表述是否清楚;
2. 语言表述有无错字、别字、病句(应当在论文定稿前反复校对论文文字);
3. 逻辑是否严谨。
(三) 论文资料检素与注释
高教自考法学本科毕业论文的论文资料检索一般不得少于10项。论文资料检素(参阅的学述观点、数据、引文出处)应当按照法学论文写作规范以论文注释的形式标示。"论文注释"可以分为页注(每页附注释)和尾注(整篇论文结束后附注释),各项注释用①②③标示予以编码,每项注释应包括以下依次排列的内容:著(释)者或论文作者姓名,著作或论文题目,出版社名和地址、出版时间、版次或学术期刊名、刊数,页码。
(四)、论文字数要求
论文字数必须符合西南政法大学自考办规定的具体字数要求,(8000-10000字,不得少于8000字)。
(五)、写作论文的态度
1.无完全抄袭他人论文的情况;
2. 是否按规定时间分别将论文提纲、论文初稿交指导教师评阅,是否按时交论文定稿。
(六)论文答辩的效果
1.能否正确解答答辩教师的提问;
2.答辩是否口辞清楚,声音洪亮。
六、 论文写作中的指导教师工作内容和步驟简介
(一)审查评阅论文题目和论文提纲,提出修改建议;
(二)审查评阅论文初稿,指出修改建议;对初稿写作质量较差的应要求作者再写作初稿(第二稿)并予以审杳评阅;
(三)评阅论文定稿,拟写指导教师评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