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00259《公证与律师制度》复习笔记15
第十六章 律师的资格和执业
第一节 律师资格
一、律师资格的取得方式
律师资格是指取得律师的身份和职务所应具有的基本条件。取得律师资格的方式有两种:
一是经过律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二是经司法部考核批准。
二、取得律师资格的条件
取得律师资格须具备一定的学历且经律师资格考试合格,或具备法定条件经考核合格。
参加律师资格考试的条件。 考核取得律师资格的条件。 取得律师资格的程序。
第二节 律师执业
一、领取律师执业证书的条件
领取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必须拥护宪法和法律,具有律师资格,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品行良好。《律师法》第10条规定:“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2.律师资格证明; 3.申请人所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实习鉴定材料; 4.申请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二、申请律师执业证书的程序
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主要经过以下程序:
1.申请 2.审查 3.颁证 4.复议、起诉
三、律师执业的法律限制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除外),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的人,即使具备其他法定条件也不予颁发律师证书。
律师不得跨所执业。某些人员不得兼任执业律师。未取得律师执业证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