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个因素或两种属性。
使用价值是一种物品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属性,即物品的有用性。使用价值是商品的自然属性,它是由物品的物理、化学、生物等特性所决定的。商品的使用价值千差万别,不同物品有不同的使用价值,同一物品可具有多种使用价值。
具有使用价值的物品并不一定就是商品,有用物品要成为商品,必须是通过市场交换满足他人需要的物品。而具有不同使用价值的各种商品,之所以能够按照一定量的比例相交换,是因为它们之间存在着某种共同的、同质的可以在数量上相互比较的东西,这就是生产商品时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即人们的脑力和体力的支出。
这种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的凝结,形成商品的价值。价值的实体就是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使用价值不同的商品之所以可以按照一定比例相交换,就是因为它们都具有价值。商品的价值在质上是相同的,可以相互比较。所以,价值反映商品生产者之间的关系,是商品的社会属性。
作为商品,必然同时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个因素。没有使用价值的物品,不可能有价值,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而价值则寓于使用价值之中。有使用价值但没有价值的物品,也不是商品,价值是商品的最本质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