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重庆自考网!  今天是
当前位置: 主页 > 串讲笔记 >

自考知识产权法考点:商号

2018-07-25 09:39来源:重庆自考网
  商号概述
 
  (一)商号的概念
 
  1、商号又称企业名称,是企业进行工商经营活动时用以标示自己并区别于他人的标志。
 
  2、商号是生产经营者的营业标志,体现着特定企业的商业信誉和服务质量,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财产。
 
  (二)商号的构成要素
 
  1、企业名称应由行政区划名称、字号、所属行业、组织形式四部分组成,一个企业只允许使用一个名称,且未经核准登记的企业名称不得使用。
 
  2、企业名称不得违反禁用条款,即禁止使用下列内容和文字:
 
  (1)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
 
  (2)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3)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4)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
 
  (5)汉语拼音字母(外文名称中使用的除外);
 
  (6)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三)商号的功能与意义
 
  1、商号与商标区别。前者是区别生产经营者即企业的标志。后者是区别商品来源的标志。两种标志附着于不同载体,具有不同的表示功能,一般而言是不同的,但在有些情况下,两者可以合二为一。
 
  2、商号与商誉。商誉是对企业的积极社会评价,它源于多种因素,包括企业的品质、经营管理人员的素质、与用户或消费者的关系等。商号是商誉的载体。
 
  3、企业使用商号的意义有二:
 
  (1)表示其人格属性,即表明企业是由特定的生产经营者开办的;
 
  (2)表示其行为属性,即表明了企业的行业性质或经营范围。
 

  更多关于串讲笔记相关内容,可进入重庆自考网首页进行查看,也可咨询重庆自考网在线老师

  十月考试在8月25日开始报名,各位需要报考同学不要错过啦!
上一篇:自考知识产权法考点:商号权

下一篇:自考知识产权法考点:植物新品种权的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