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神文明概念
精神文明是指人类社会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对精神世界进行改造而获得的成果。
2.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
(1)文化建设
《宪法》序言中规定的文化建设:
《宪法》序言指出:“中国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国家之一。中国各族人民共同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文化,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指出“教育、科学、文化等事业有了很大的发展”。
《宪法》总纲中规定的文化建设:
①发展教育事业。
《宪法》第19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提高全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且发展学前教育。
国家发展各种教育设施,扫除文盲,对工人、农民、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劳动者进行政治、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的教育,鼓励自学成才。
国家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依照法律规定举办各种教育事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②发展科学事业。
宪法把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加以规定,并规定了保障措施。
《宪法》第20条规定:“国家发展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普及科学和技术知识,奖励科学研究成果和技术发明创造。”
③发展医疗卫生体育事业。
医疗卫生事业和体育事业的发展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标。
《宪法》第21条规定:“国家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鼓励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街道组织举办各种医疗卫生设施,开展群众性的卫生活动,保护人民健康。国家发展体育事业,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增强人民体质。”
④发展文化事业。
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发展对于提高人民的文化素养、丰富人民的精神生活、陶冶情操等方面有着重要意义。
宪法把发展文化事业作为一个重要措施加以规定,明确“国家发展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文学艺术事业、新闻广播电视事业、出版发行事业、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和其他文化事业,开展群众性的文化活动。”
(2)思想道德建设
①培养“四有”公民。
《宪法》规定:“国家通过普及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通过在城乡不同范围的群众中制定和执行各种守则、公约,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
②提倡“五爱”的社会公德。
《宪法》明确提出,“国家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
③进行马克思主义教育。
《宪法》规定,要“在人民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教育”。
④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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