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重庆自考网!  今天是
当前位置: 主页 > 串讲笔记 >

重庆自考知识产权法考点:作者

2018-08-27 16:32来源:重庆自考网
著作权的原始主体——作者
  一、作者概念
 
  1、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2、作者需具备以下条件:
 
  (1)作者是直接参与创作的自然人,为他人创作进行组织、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或其他服务的人不能认为是作者;
 
  (2)确认作者的方法是,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人为作者;
 
  (3)作者通过创作产生了符合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
 
  二、视为作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2、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上一篇:重庆自考知识产权法章节复习资料:其他著作权人

下一篇:重庆自考知识产权法考点:著作权主体的概念及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