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近代宪法产生的观念动因
1.洛克、孟德斯鸠等启蒙思想家高举理性的大旗,运用自然法的理论武器,用人权反对专制,使自由、平等、博爱等思想观念得以传播和普及,为宪法的产生提供了思想条件。
2.宗教改革是资产阶级文化变迁和发展的重要内容,它按照资产阶级的要求,以宗教改革的形式对封建制度的精神支柱进行了批判,确立了反映资本主义精神的新教伦理和个人宗教信仰自由的观念,为清除宪法产生的思想障碍做出了贡献。
(二)资本主义宪法产生的经济动因
1.近代宪法的产生是商品经济普遍发展的必然结果。
2.产业革命和资产阶级革命导致“自由”买卖劳动力、“平等”占有财产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确立。
3.财产权的平等保护和经济贸易自由是宪法的内在成分,是资本主义宪法的产生的经济基础。
(三)资本主义宪法产生的政治动因
1.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和资产阶级民主制度的建立是资产阶级宪法产生的政治条件。
2.宪法是对自由民主事实的制度化,是一切社会成员的最高行为准则,只能由统一的主权国家来创制并反映一定的自由民主事实。
3.近代宪法是资产阶级革命和资本主义民主政治的产物。
(四)资本主义宪法产生的法律动因
1.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社会关系不需要法律规范和法律部门来调整,通常通过伦理道德和宗教教规的调整,立法、司法是附属于君主主导的单一行政集权体系,法律及法律制度的欠发达和不完善还没有宪法产生的社会需求。
2.商品经济进入市场经济阶段后,客观上要求法律以部门法形式对社会关系进行分门别类的调整,导致法律部门职能的分化,各国的立法活动越来越频繁,法律规范的数量激增;
3.社会分工的细化要求法律对社会关系进行更系统、更深入地整体调整,对新出现的各种社会主体及其权利义务关系(尤其是国家权力与个人权利的关系)进行统一的配置和制度化安排,因此需要出现一种凌驾于部门法之上的法律,即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