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的排版形式与装订要求
一、公文的排版形式公文的排版形式:是指公文数据项目在文件版面上的标印格式,是指公文的外观形式。
包括:公文版头设计,版面安排,字体字号、字行字距、天地页边、用纸规格等。
1988年9月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国家机关公文格式》相关规定:
公文排版的有关问题:
1)公文用纸尺寸与规格:国际A4:长297mm、宽210mm
2)公文的书写形式:一律采用从上至下、自左向右横写横排。(少数民族文字除外),正文文字的每行长度与图文区宽度相等。多层次结构的标识方法:第一级用:一、二、三…第二级用:(一)、(二)、(三)……第三级用:1、2、3、……第四级用:(1)、(2)、(3)
3)字体字号的选用:一般按发文机关名称、大标题、小标题、标识字符、正文作注释说明等顺序依次从大到小地选用。
发文机关标识使用小标宋,红色标识;大标题2号宋体,小标题3号宋体;秘密等级,缓急时限、主题词和各标记字符或其他重点推荐使用3号黑体;一般的公文发文字号、签发人、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时间、附注、抄送机关、印发说明使用3号仿宋;签发人姓名用3号楷体。
4)排版规格:正文用3号仿宋,每面22行,每行28个字。
5)制版要求,版面干净,字迹清楚,尺寸标准,版心不斜,误差不差过一毫米。
6)印刷要求,双面印刷、页码套正,两面误差不超过2毫米。
二、公文的装订要求:公文一律左侧装订、不掉页。包本公文的封面与书芯不脱落,后背平整。采用线装、钉装或胶粘等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