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案
一、议案概述
1、议案:是有议案提出权的机构或人民代表,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的建议性公文。
2、适用范围: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有关机构及人员以及人民代表。
二、议案的特点:
1)行文关系及办理程序的法定性
2)行文内容的单一性和可行性
①议案内容必须单一,一个议案提请审议一个事项。
②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必须是成熟的,可以实施的。
三、议案的类型:
1)由职能机构提出的议案(职能机构:主要指国家权力机构的办事或执行机构。如全国人大主席团、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2)由人民代表提出的议案
四、议案写作注意事项:
1)提出的问题重要且已具备解决的条件
2)要注意提出的权限和时限
3)要注意行文格式和办理程序
标题:由提议案人、议案内容、文种三部分组成;正文:要说明提出议案的理由及具体内容。
议案的签署:提案人可以是机关,也可以是机关首脑。议案的办理运作程序和一般公文有所不同,所以议案没有发文号。
议案审议表格:一般包括编号、案由、提议案人、议案内容、审议结果等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