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主考学校自考办、助学单位:
根据全国考办《关于2014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考委办函〔2013〕3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时间和课程安排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从2014年起,原一年4次(1月、4月、7月、10月)考试,调整为一年3次(1月、4月、10月)考试,7月不再安排考试。
二、考试课程
2014年按已公布课程表进行考试;从2015年起,1月为市考课程,4月、10月原则上安排统考课程。考试课程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希各区县(自治县)考试机构、助学单位接到通知后,及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我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安全稳定。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1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