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教考发〔2015〕76号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关于自学考试相关教育类专业取消
NTET考试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考试机构,各主考学校,相关助学单位:
根据《关于停考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5〕64号)要求,我市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涉及的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以下简称NTET)全部取消,具体包括040103小学教育专业(专科)中的NTET考试(初级),040107教育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040102学前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含高职高专衔接)、040108教育学专业(独立本科段) (含高职高专衔接)中的NTET考试(中级)。
另外,040125义务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含各方向)涉及的NTET考试(中级)应按该专业停考文件执行。
自2015年6月起,上述NTET考试(初、中级)是否通过不再作为相关专业毕业审核的必要条件。
接此通知,请尽快周知考生,确保该项工作平稳顺利。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