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集中收取毕业生材料、收费、发放毕业生登记表,请申办毕业的考生务必按时前来。
2015年12月7日(含)下午四点以前:考生交回填好的毕业生登记表。
受理对象:准考证号为“0106”开头的,且非一类助学(即在学校读衔接班)的自考生。准考证号非0106开头的,请到原建档区县自考办办理。各区县受理时间可能不同,请另行查询。
凡在2015年12月申请办理自考本科毕业证书的毕业生,除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外,其它考生必须提供”学信网”出具的专科及以上文凭注册证明,即“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二份(参见下图样张),否则不予受理。早期未上网的毕业证书请自行参阅以下学历认证指南进行补注册:/Article/2014/20140430163238_888.html
本次办理 毕业证书领取时间大约在2016年1月下旬以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注:“毕业生材料”及办理流程说明敬请参阅《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南岸区毕业证书办理须知》。
上述时间仅为南岸区办理安排,其它区县办理时间请另行查询。
样表:注意标题一定是****电子注册备案表
南岸区教育考试中心
2015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