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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科大学】2015年自考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通知

2014-12-03 19:47来源:重庆医科大学教务处
一、报名时间、地点:2014年12月29、30日,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行政楼1楼招生考试办公室。
二、实习报名条件:按照专业考试计划,未通过理论课程在三门以下(包括三门)的同学(不包括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
三、实习时间:2015年3月初到5月底,具体见实习通知;
四、报名缴纳材料:护理学专科(身份证、准考证和护士执照复印件);护理学本科(身份证、准考证、专科毕业证和护士执照复印件);药学专科(身份证、准考证和从事药学方面工作3年以上工作证明);
五、实习地点:护理专业(本、专科)原则上只能在重医附一院集中实习,护理本科需要自行联系三级医院实习的注意:(一)考生如要申请自行联系实习医院,首先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自考护理学专科毕业,专科时已在我校附属医院定点实习3个月的(提供专科毕业证复印件);2、已取得护师及以上专业职称的(提供职称证复印件或评定职称文件复印件);3、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类护理学专业毕业,已连续从事护理工作3年以上(提供毕业证复印件和医院或医院护理部工作证明);4、在二甲以上医院连续从事护理工作5年以上(提供毕业证复印件和医院或医院护理部工作证明)。(二)考生必须是在下列我校本科实习基地工作的职工,包括第三军医大学大坪医院、新桥医院、西南医院,重庆急救中心,324医院,重庆第三人民医院(提供医院或医院人事管理部门证明)。(三)不能满足上列两个条件的,一律不允许自行联系实习医院。(报名时同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招生考试办公室
                                                      201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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