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自考00146中国税制(经管类)押题资料,
我们为考生提供重庆自考00146中国税制押题资料,欢迎进入自考交流群寻找更多的自考小伙伴!
《中国税制》
考试-知识点押题资料
(★机密)
1.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
(一)课税对象
课税对象:是指对什么征税,是税法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
(二)纳税人
纳税人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三)税率
1.定义:是应征税额与课税对象之间的比例,它体现了征税的深度。
2.税率的分类: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
(四)纳税环节
(五)纳税期限(名词解释)
纳税期限:是税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缴纳税款的法定期限。
2.起征点VS免征额(名词解释)(含义与区别(简答题))
起征点是征税对象达到征税数额开始征税的界限。 征税对象的数额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或超过起征点的就征税对象的全部数额征税。
免征额是税法规定在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它是按照一定标准从全部征税对象总额中预先减除的部分。属于免征额的部分不征税,只有超过免征额的部分征税。
3.税法的概念(名词解释)
税法是税收制度的法律体现形式, 它是国家制定的用于调整税收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
4.选择题:按税法基本内容和权力效力可分为(税收基本法和税收普通法)
5.税法的主要特征:(简答题)
1.税与法的共存性
2.税法关系主体的单方固定性
3.税法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的不对等性
4.税法结构的综和性
6.税法的作用(简答题)
(一)税法的社会经济作用
1.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法律保证
2.是国家实现宏观经济政策的工具
3.是正确处理税收分配关系的准绳
4.是国际交往中,贯彻平等互利、维护国家利益的重要手段
(二)税法的法律规范作用
1.税法的指引作用
2.税法的评价作用
3.税法的强制作用
4.税法的教育作用
5.税法的预测作用
7.税收分类(单选题或多选题)
按税收缴纳形式分类:力役税、实物税、货币税
按税收计征标准分类:从价税、从量税
按税收管理和受益权限分类:中央税、地方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
PS:所得税收入属于中央地方共享税,中央分享 60%,地方分享 40%
地方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车船使用税(即与房、地有关的税)
中央税:关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进口增值税消费税(由海关代证)
中央地方共享税:增值税,资源税,证券交易印花税
按税收负担能否转嫁分类:直接税、间接税
直接税:所得税,财产税,社会保险税
间接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
按税收与价格的组成关系分类:价内税、价外税
价外税:增值税,关税,车辆购置税
按课税对象的不同性质分类:流转税、所得税、资源税、财产税、行为税
我国实行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主的税主体税种。
8.影响税制体系设置的主要因素(简答题)
(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
(二)国家政策取向
(三)税收管理水平
增值税
1.增值税的概念(名词解释)
增值税是对在商品生产与流通过程中或提供劳务服务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2.增值税的三种类型及其各自定义、 优缺点及我国实行的增值税类型(简答题)
1、生产型增值税:是指按 “扣税法”计算纳税人的应纳税额时,不允许扣除任何外购固定资产的已纳税额。
2、收入型增值税:是指在计算纳税人的应纳税额时,对外购固定资产的已纳税金只允许将当期计入产品价值的折旧费所应分摊的那部分税金扣除。
3、消费型增值税:是指在计算纳税人的应纳税额时,允许将当期购入固定资产的已纳税金一次性全部扣除。我国实行消费型增值税
3.增值税的特点(小题)
(一)增值税的一般特点
1.征税范围广,税源充裕。
2.实行道道环节课征,但不重复征税。
3.对资源配置不会产生扭曲性影响,具有税收中性效应。
4.税收负担随应税商品的流转而向购买者转嫁,最后由该商品的最终消费者承担。
(二)我国现行增值税的其他特点
1.实行价外计税,从而使增值税的间接税性质更加明显
2.统一实行规范化的购进扣税法,即凭发票注明税款进行抵扣的办法
3.对不同经营规模的纳税人采取不同的计征方法
4.设置两档税率,并设立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
4.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一)具体包括 :
1.销售货物。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
2.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指有偿提供相应的劳务服务性业务。
3.进口货物。指从我国境外移送至我国境内的货物。
5.增值税征收范围的特殊规定
1.视同销售货物
(1)纳税人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委托代销)以及代他人销售货物(受托代销)的行为。
(2)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的行为,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3)纳税人将自产或委托加工收回的货物用于自身基本建设、专项工程、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等非应税项目的内部使用行为。
(4)纳税人将自产或委托加工收回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体经营者的对外投资行为。
(5)纳税人将自产或委托加工收回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的对外分配行为。
(6)纳税人将自产或委托加工收回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的对外捐赠行为。
2.混合销售行为(小题)
(1)定义:混合销售行为是指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销售又涉及非应税劳务的行为,两者之间密切相连,且从同一受让方取得价款。
(2)税法规定: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经营者以及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 并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企业、 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征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不征增值税征营业税。
3.兼营行为(小题)
(1)定义:兼营行为是指增值税的纳税人在销售货物和提供应税劳务的生产经营过程中, 还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行为。
(2)现行税法规定 : 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征收。
6.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应税销售额在税法规定标准以下, 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 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7.我国增值税税率的一般规定
1.基本税率:17% 适用基本税率的应税项目 :
(1)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进口货物(下述适用 13%的货物除外);
(2)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2.低税率: 13%适用低税率的应税项目 :(判断题或选择题)
(1)农业产品;
(2)粮食、食用植物油;(如面粉,但淀粉不在其中)
(3)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自来水也可以是 6%)
(4)图书、报纸、杂志
(5)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整机出售的农机,如拖拉机)
(6)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货物
(错题)我国商品出口退税率是( 13%)
8.进项税额概念(名词解释)
进项税额:纳税人因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税额。
9.特殊销售方式下销售额的确定(单选和计算题)
1.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
(1)折扣销售:如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著名, 可以折扣后的销售额作为计税销售额。
(2)销售折扣:折扣额不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
(3)销售折让:可以折让后的销售额为计税销售额。
2.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计税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
3.包装物押金的计税问题
10.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
组成计税价格 = 成本×( 1 + 成本利润率)
11.进项税额的抵扣
1.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不允许从销项税额中的扣进项税额的项目
(1)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2)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3)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4)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5)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
3.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 = 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 = 关税完税价格 + 关税+ 消费税税额
如果进口货物不同时缴纳消费税,其组成计税价格为 :
组成计税价格 = 关税完税价格 + 关税
4.运输费用进项税额的确定:
进项税额 =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其中装卸费已营改增归为物流辅助业适用 6%)
12.免征规定: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
(2)销售和进口的避孕药品和用具
(3)销售和进口的向社会收购的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实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和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的设备
(7)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设备
(8)个人(不包括个体经营者)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08年以前,购机床,生产设备的进项税额为 0;08年以后,其进项税额乘以17%
“价值35万元”统一将其看成不含税的价格
13.营改增项目
交通运输业和电信业和七种现代服务业
1.研发和技术服务 2.信息技术服务 3.文化创意服务 4.物流辅助服务 5.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6.鉴证咨询服务 7.广播影视服务
消费税
1.消费税的概念(名词解释)
消费税是以消费品和消费行为的流转额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税。
2.消费税的基本特征(简答题)
1.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和灵活性
2.明确体现国家的奖限政策,宏观调控功能较强
3.具有较强的财政功能,能提供稳步增长的税收收入
4.实行单一环节一次课征,税收征管效率较高
5.税率差别较大
3.消费税的税目(13种)
烟、酒、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和焰火、汽车轮胎、小汽车、摩托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小客车属于小汽车 5%)
计征方式:
从量计征:黄酒、啤酒、成品油
复合计征:卷烟、白酒
从价计征:rest
4.消费税的纳税环节:
生产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为销售环节,即出厂环节(销售数量)
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为移送使用环节(移送使用数量)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为受委托方交付消费品环节(交付的数量)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报关进口的环节(进口征税数量)
注: 对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在其最终使用的消费环节 ——零售环节征收。
卷烟两环节计征,出厂环节和零售环节
5.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计税销售额的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 :
6.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计税销售额的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 :
(材料成本 + 加工费)
组成计税价格 = ————————————
(1 —消费税税率)
7.进口应税消费品计税销售额的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 :
(关税完税价格 + 关税)
组成计税价格 = ——————————————
(1 —消费税税率)
8.消费税计税销售量的确定
9.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或抵偿债务、支付代扣的手续费或销售回扣,以及在销售数量之外另附给购货方或中间人作为奖励和报酬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均视同对外销售并以纳税人的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消费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关税
1.关税是对进出关境的货物和物品征收的一种税,该税属于流转税的范畴。
2.关税的分类(多选题)
(一)按通过关境流动方向:分为进口税、出口税和过境税。
(二)按计征方式分类:分为从量税、从价税、复合税、选择税、滑准税。
(三)按政策取向分类:分为普通关税、优惠关税和歧视关税。 歧视关税分为反倾销税、 反补贴税和报复性关税。
(四)按征收目的分类:财政关税、保护关税、报复性关税。
3.关税的作用(简答题)
一、筹集国家财政收入(财政职能)
从世界大多数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的税制结构分析, 关税收入在整个财政收入中的比重不大,并呈下降趋势。但是,一些发展中国家,其中主要是那些国内工业不发达、工商税源有限、国民经济主要依赖于某种或某几种初级资源产品出口, 以及国内许多消费品主要依赖于进口的国家, 征收进出口关税仍然是他们取得财政收入的重要渠道之一。
我国关税收入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中国成立以来,关税为经济建设提供了可观的财政资金。目前,发挥关税在筹集建设资金方面的作用, 仍然是我国关税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保护和促进本国工农业生产的发展(保护职能)
一个国家采取什么样的关税政策, 是实行自由贸易,还是采用保护关税政策, 是由该国的经济发展水平、 产业结构状况、国际贸易收支状况以及参与国际经济竞争的能力等多种因素决定的。国际上许多发展经济学家认为, 自由贸易政策不适合发展中国家的情况。相反,这些国家为了顺利地发展民族经济, 实现工业化,必须实行保护关税政策。
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 一直十分重视利用关税保护本国的 “幼稚工业”,促进进口替代工业发展,关税在保护和促进本国工农业生产的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调节国民经济和对外贸易(调节职能)
关税是国家的重要经济杠杆, 通过税率的高低和关税的减免, 可以影响进出口规模, 调节国民经济活动。如调节出口产品和出口产品生产企业的利润水平, 有意识地引导各类产品的生产,调节进出口商品数量和结构, 可促进国内市场商品的供需平衡, 保护国内市场的物价稳定等等。
四、维护国家主权和经济利益(涉外职能)
对进出口货物征收关税, 表面上看似乎只是一个与对外贸易相联系的税收问题, 其实一国采取什么样的关税政策直接关系到国与国之间的主权和经济利益。 历史发展到今天,关税已成为各国政府维护本国政治、 经济权益,乃至进行国际经济斗争的一个重要武器。我国根据平等互利和对等原则, 通过关税复式税则的运用等方式, 争取国际间的关税互惠并反对他国对我国进行关税歧视, 促进对外经济技术交往,扩大对外经济合作。
4.关税完税价格(可能的计算题)
关税完税价格=离岸价格+运费+保险费
关税=关税完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关税完税价格 +消费税
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中的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的计算
1.进口货物的运费
进口货物的运费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费用计算。 如果进口货物的运费无法确定, 海关应当按照该货物的实际运输成本或者该货物进口同期运输行业公布的运费率(额)计算运费。
2.进口货物的保险费
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费用计算。 如果进口货物的保险费无法确定或者未实际发生, 海关应当按照“货价加运费”两者总额的 3‰计算保险费,其计算公式如下:保险费=(货价+运费)× 3‰
企业所得税
1.企业所得税概念:(名词解释)
企业所得税是以应纳税所得额为征税对象, 按照量能课税的原则, 对纳税人征收的一种直接税。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2.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注册地标准) ,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的企业。无限纳税义务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 (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 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3.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4.准予扣除项目(简答题或计算题)
1.成本。即生产、经营成本,是指纳税人为生产、经营产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和各项间接费用。
2.费用。即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3.税金。
(1)六税一费:已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出口关税及教育费附加;
(2)增值税为价外税,不包含在计税中,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时不得扣除。
(3)企业缴纳的房产税、 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已经计入管理费中扣除的,不再作销售税金单独扣除。补缴税金在所得税前仍可扣除。
4.损失。即纳税人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项营业外支出、已发生的经营亏损和投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5.其他支出:如在年度利润总额 12%以内的公益性捐赠支出。
6.其他允许按照税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扣除的项目。
5.下列项目不允许扣除:(简答题)
(1)向投资者支付的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3)税收滞纳金;(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5)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以外的部分;( 6)非广告性赞助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 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 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6.居民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基本公式为: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允许抵免的税额
间接法:(计算大题)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 ±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7.非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小题)
(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8.免税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投资性收益;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9.不征税收入(简答题或计算题)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个人所得税
1.个人所得税的概念(名词解释)
个人所得税是以自然人取得的各类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所得税,是政府利用税收对个人收入进行调节的一种手段。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不仅包括个人还包括具有自然人性质的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
2.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的特点(简答题)
1、征收制度上实行分类征收制(三种征收模式)
2、费用扣除上定额与定率扣除并用
3、在税率上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并用
4、在申报缴纳上采用自行申报和代扣代缴并用
5、以个人为申报单位
3.各项所得的含义(小题)
(年终奖金属于工资,薪金范畴)
4.计算
收入的判定(如财产租赁一个月为计算依据)
费用扣除标准(个体,承包、租,财转,财租不考)税率 20%的比例税率: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
5.个人捐赠额的税前扣除
(1)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 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2)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向红十字事业、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农村义务教育、福利性及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公益性捐赠额的扣除,计算题中出现与偶然所得相结合)
6.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补偿收入
7.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1)每次收入≤4000元: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800)×20%
(2)每次收入>4000元: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 (1-20%)×20%
(3)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 20000元: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 (1-20%)×税率-速算扣除数
8.境外所得已纳税额的扣除
扣除限额=来源于中国境外某国(地区)所得依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9.年终奖金的计算
10.免纳个人所得税项目
保险赔款
军人转业费、复员费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按规定比例提取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教育储蓄存款、储蓄性专项基金的利息所得。
11.自行申报纳税的纳税义务人
1、自2006年1月1日起,年所得 12万元以上的;
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4、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房产税:地方税,财产税,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在房产所在地缴纳;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契税: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名词解释)
地方税,比例税率。纳税人为产权承受人房屋交换按差价交税,以补差价方交税抵押,抵押期内不交税,抵押期满交税。
车船税:财产税,从量定额征收
征税范围:只要拥有车船,一定征收车船税。错误(判断题)
资源税:计征方式:资源税都是从量计征。错误(判断题)
城镇土地使用税:定义的理解: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地区差别幅度定额税率从量计征城市,建制镇,工矿区征收,农村不需要征收
土地增值税:三个标准1.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是否是国家所有 2.是否发生产权转让 3.转让是否取得收入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房地产的抵押抵押期不征;抵押期满偿还债务本息不征; 抵押期满,不能偿还债务,而以房地产抵债,征。
以继承、赠与方式转让房地产继承不征税(无收入)。赠与中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进行的公益性赠与、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不征税;非公益性赠与征税。
房地产的重新评估不征(无权属转移,无收入)。
房地产的出租不征(无权属转移)
了解对于新建房地产可以扣除的费用和对于存量房地产转让可扣除印花税
国外企业与国内企业在国外签订技术转让合同,需要交纳印花税。正确(判断题)
城市维护建设税附加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随三税的减免而减免
地税局进口不征,出口不退专款专用
车辆购置税定义的理解:对我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价外税税率10%征收范围: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
最近更新
- 重庆自考12656毛概重点知识点押题资料 05-28
- 重庆自考04729《大学语文》押题资料 05-28
- 重庆自考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 05-28
- 重庆自考00147人力资源管理押题资料 05-28
- 重庆自考00146中国税制(经管类)押... 05-28
- 重庆自考00145生产与作业管理押题资料 05-28
- 重庆自考00144企业管理概论押题资料 05-28
- 重庆自考00065国民经济统计概论押题资料 05-28
- 重庆自考00058市场营销学押题资料 05-28
地区资讯
- 2024年10月重庆涪陵自考考试通知单打... 09-29
- 2024年10月重庆璧山自考考试通知单打... 09-29
- 2024年10月重庆荣昌自考考试通知单打... 09-29
- 2024年10月重庆大足自考考试通知单打... 09-29
- 2024年10月重庆永川自考考试通知单打... 09-29
- 2024年10月重庆铜梁自考考试通知单打... 09-29
- 2024年10月重庆潼南自考考试通知单打... 09-27
- 2024年10月重庆合川自考考试通知单打... 09-27
- 2024年10月重庆江津自考考试通知单打... 09-27
扫码小程序选择报考专业
进入在线做题学习
查看了解自考专业
查询最新政策公告
进入历年真题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