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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北区】关于2015年12月办理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工作的通知

2015-11-22 20:54来源:重庆市渝北区教育考试中心
重庆市渝北区教育考试中心
关于2015年12月办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毕业证书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15年办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工作的通知》(渝教考发[2015]135号)文件要求,并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将渝北区2015年12月办证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专科毕业:所考专业的课程(含实践)全部合格。
2、本科毕业:(1)所考专业的课程(含实践)和论文答辩全部合格。(2)必须已取得国家认可的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已通过学历认证或已在学信网上电子注册。
3、准考证前四位为“0113”的考生在渝北区申请办理。
二、办理时间、地点
2015年11月25日至12月15日(节假日除外,共15天)。渝北区龙发街29号渝北区教育考试中心303室自考科。
三、毕业审核
(一)审核流程。1、打印《考籍证明单》。2、审核材料。3、课程审核,校对信息,签字确认。4、缴纳毕业审定费。5、领取《毕业生登记表》。
(二)材料审核。
1、原件审核:(1)身份证,(2)准考证,(3)如现场打印的《考籍查询单》中的合格课程或论文成绩记载不全,还应提供无记载的课程合格证书或论文成绩原件。(4)申请本科毕业的提供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5)申请本科毕业的提供专科及以上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2、材料收取。考生上交的材料均以A4纸型复印,并严格按如下公布项目、顺序及要求整理准备,不作装订。
(1)渝北区自考毕业初审材料封面(www.ybzkb.com“资料下载”中下载,请如实准确填写)
(2)准考证和身份证(正面同页纵向复印)
(3)学历证书(限本科申请)
(4)考籍查询单(初审时现场打印)
(5)考籍查询单中无记载的合格课程证书或论文成绩复印件。
(6)学历证书(限本科申请,请在此件右上方注明考生准考证号和申请的专业名称)。
(7)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四、《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要求:
经现场审核,按规定缴纳审定费后,考生必须认真如实填写《毕业生登记表》。注意此表必须于2015年12月15日前交回渝北教育考试中心自考科(303室)。
填写要求如下:
1、时间统一填写:2015年12月30日。
2、“本人简历”范围:以高中开始至2015年12月止,不得另行增加行数。
3、“自我鉴定”:字迹工整,内容客观,实事求是反映本人政治立场、工作表现和学习情况,字数不得少于500字,对于 “自我鉴定” 内容过于简单或态度不端正者视为鉴定不合格,不予毕业。
五、收费标准: 每生56元。
六、毕业证领取时间:渝北教育考试网(www.ybzkb.com)另行通知。
七、其它问题
1、及时做好学历认证。学信网查询不到的学历证书,需做学历认证。请考生查询渝北教育考试网“资料下载”中的《学历证书认证指南》和《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步骤》。
2、特别提醒:毕业通过初审后,最终以市“三方会审”为准,请在12月30日前必须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重庆市渝北区教育考试中心
201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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