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自考生:
经重庆市教育考试院“三方会审”,2015年12月在我区申请办理的229名自考毕业生的毕业证、成绩单和毕业生登记表已全部返回到渝北区教育考试中心。现将领取本次毕业证书及档案材料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起止时间:2016年2月1日—3月31日(周末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领取证书地点:渝北区教育考试中心303室自考科
三、所需证件:
1、本人领取,需持本人准考证原件(或身份证原件,但必须提供准考证号)。
2、委托他人代领,需持毕业生准考证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四、特别提醒:
1、领证办法:领取证书时,必须核验档案袋中“毕业证书”、“毕业生登记表”、“考生成绩内页”是否正确齐全,无误后签字确认。
2、档案保管方式:有工作单位考生,其毕业档案可交单位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工作单位考生,其毕业档案可由考生自已保管或交人才交流中心托管。
特别提醒:考生毕业档案是其考生学历唯一原始材料证明,务必妥善保管,凡遗失或毁损均无法另行补办或开具证明。
渝北区教育考试中心
201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