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2008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民事诉讼法学试题及答案
课程代码:00243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
1.民事诉讼法属于( A )
A.程序法B.根本法C.实体法D.私法
2.下列选项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特有原则的是( D )
A.诉讼权利平等原则B.自愿、合法调解原则C.辩论原则D.民事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原则
3.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案件中应当不公开审理的是( B )
A.遗产继承案件B.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C.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D.离婚案件
第一百二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4.能够决定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的机构是( B )
A.上级法院B.本院审判委员会C.同级人大常委会D.本案合议庭其他成员
5.根据法律规定,执行结案的方式不包括( D )
A.执行完毕B.法院裁定终结执行C.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完毕D.在执行过程中,该案被法院决定再审
6.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采取的民事诉讼强制措施是(A)
A.拘传B.罚款C.训诫D.拘留
7.下列有关财产保全的说法,错误的是( B )
A.财产保全的范围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B.申请应在法院受理后,执行案件尚未完毕前提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
C.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D.财产已经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8.民事诉讼中的送达是( A )
A.法院向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实施的诉讼行为B.人民法院内部实施的诉讼行为
C.人民法院之间实施的诉讼行为 D.诉讼参与人之间实施的诉讼行为
9.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免交案件受理费的案件有( A )
A.按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B.身份关系案件C.公益性案件D.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
10.因房屋所有权发生的诉讼,属于( C )
A.一般地域管辖B.特殊地域管辖C.专属管辖D.指定管辖
11.当事人申请再审( D )
A.只能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
B.应当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原审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提出
C.应当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
D.只能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
12.对普通共同诉讼而言,其诉讼标的是( B )
A.共同的B.同一种类的C.共同的或者同一种类的D.分别形成的
13.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划分标准是( A )
A.诉讼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的关系 B.诉讼证据的来源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
C.诉讼证据与证明责任的关系本证与反证 D.证据的内容和含义书证
14.调解达成协议后需要制作调解书送达当事人的,调解书产生法律效力的时间是( B )
A.调解书一经作出B.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签收后C.调解书一经原告签收后D.调解书达到法定期限
第八十九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15.对于我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当事人可以申请执行的法院是( D )
A.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B.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C.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D.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第二百五十七条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裁决的,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16.下列可以作为法院执行根据的是( C )
A.法院作出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书 B.法院作出的确认合同有效的判决书
C.法院发出的支付令 D.外国法院的生效判决
执行根据的特征:1.确定性。(1)要求法律文书已经是生效的;(2)要求法律文书中记载的内容是必须确定的,没有选择性的。
2.给付性。只有具有了给付性的法律文书才能够成为执行的根据。
17.以下关于简易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 D )
A.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 B.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审结期限可以延长
C.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一审终审 D.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简易程序审理
18.在审理前的准备中,下列属于法院应当完成的工作是( C )
A.认定案件事实B.组织当事人进行质证C.证据交换在开庭之前D.组织当事人进行辩论
19.下列情况中,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的是( A )
A.原告未按期交纳案件受理费的 B.被告经法院两次传票传唤拒不到庭的
C.被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D.诉讼中被告失踪的
20.下列关于特别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 B )
A.适用特别程序审理案件一律适用独任制 B.适用特别程序审理案件一审终审
C.适用特别程序审理案件审限较长 D.适用特别程序审理案件当事人应当提交起诉状
第一百六十一条 依照本章程序(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21.民事执行是指( B )
A.当事人强制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的活动 B.法院强制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的活动
C.公安机关强制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的活动 D.检察机关强制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的活动
22.在民事执行中,下列属于保障性执行措施的是( C )
A.冻结债务人的存款B.扣留债务人的收入C.查询债务人的存款D.提取债务人的收入
保障性的执行措施并不是执行的本身,而是为了保障执行的顺利进行而采取的一些辅助性措施。
一、查询债务人的存款; 二、搜查债务人的财产; 三、责令支付迟延履行利息或迟延履行金;
四、办理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五、对剩余债务的继续执行。
23.在诉讼中,原告向法院提出要求被告先予履行的申请,法院对此应当适用的法律文书是( D )
A.判决书B.通知书C.决定书D.裁定书
24.在审理由公民甲某申请认定某项财产为无主财产的案件时,公告期内乙某对该项财产提出权利请求,法院应当( D )
A.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B.裁定驳回申请人申请
C.裁定中止特别程序 D.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告知申请人另行起诉
《民诉意见》197条: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公告期间有人对财产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应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告知申请人另行起诉,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25.在公示催告程序中,下列属于法院作出除权判决的条件之一的是( B )
A.由法院依职权作出 B.公示催告申请人提出申请
C.利害关系人权利申报成立 D.必须在公示催告期满后一个月内作出
除权判决的条件:
1、在申报权利的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或者申报被驳回。
2、公示催告申请人应当从申报权利届满的次日起1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作出除权判决的申请。说明法院作出的除权判决是应当依当事人的申请而作出的,如果当事人没有申请,法院是不能主动作出除权判决的。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26.下列属于直接送达的是( ACDE )
A.受送达人为公民的,人民法院将诉讼文书交受送达人同住的父母签收
B.受送达人为公民的,人民法院将诉讼文书投进受送达人家门口的信箱
C.受送达人为法人的,人民法院将诉讼文书交受送达人的法定代表人签收
D.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将诉讼文书交受送达人的诉讼代理人签收
E.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第七十八条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由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27.关于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提起再审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BCDE )
A.本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再审 B.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有权提审
C.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有权提审 D.最高人民法院有权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E.上级人民法院有权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第一百七十七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28.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的案件有( AB )
A.某航班飞机延误,部分乘客对航空公司提出违约赔偿之诉
B.某公共汽车因违章行驶而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受伤乘客向公交公司提出损害赔偿之诉
C.原告对下落不明的被告提起解除收养关系的诉讼
D.货轮甲和客轮乙在我国领海上相撞,途经此海域的丙公司客轮对甲乙两船人员进行了救助,后丙公司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支付救助费
E.因共同海损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
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我国《民事诉讼法》确定的特殊地域管辖主要有九类:
第一类,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类,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实践中,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运输中的货物,则可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类,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四类,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五类,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六条,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类,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索赔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八类,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类,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9.下列关于适用特别程序审理选民资格案件的说法,正确的是( ACDE )
A.应当向法院起诉 B.应当由对选民资格有争议的公民住所地法院管辖选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C.应当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 D.应当开庭审理 E.应当在选举日前作出判决
30.在涉外民事诉讼中,对于不居住在我国境内的外国当事人,可以采取的送达方式有( ABCDE )
A.依照国际条约规定的方式送达 B.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C.委托我国驻外使领馆代为送达 D.邮寄送达 E.公告送达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4分,共20分)
31.期间:指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各自实施或完成诉讼行为所必须遵守的期限。
32.执行中止: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出现某种法定情形而暂时停止执行程序,待这种情形消失后,再恢复执行程序的制度。
33.诉讼代理人:指依照代理权,以当事人名义代为实施或接受诉讼行为,从而维护该当事人利益的诉讼参加人。
34.支付令异议:指债务人就支付令所记载的债务,向发出支付令的法院书面提出不同意见,旨在使支付令不发生既判力和强制执行力的行为。
35.执行回转:指在民事执行过程中或结束后,由于所执行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或其他法律文书被依法撤销,由人民法院重新采取执行措施,强制取得财产的一方当事人将执行所得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退还给原来的债务人,使财产权利恢复到执行程序开始前的状态的一种制度。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6分,共18分)
36.简述申请执行的条件。
答:(1)当事人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2)当事人申请执行,必须在申请执行的期限内提出。申请执行的期限为:双方或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
(3)申请执行必须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执行书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
37.简述先予执行的适用范围。
答: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1)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扶养金、扶恤金、医疗费用的案件。(2)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
(3)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先予执行只适用于这三类案件,其他案件不能适用。
38.简述非涉外民事诉讼中协议管辖的条件。
答:(1)协议管辖只适用于合同纠纷,当事人对合同以外的其他民事纠纷不得协议管辖;
(2)协议管辖只适用于合同纠纷中的第一审案件,对于第二审案件以及再审案件不得以协议方式选择管辖法院;
(3)协议管辖所约定的法院须为法定范围内的法院,即须在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或标的物所在地等与合同纠纷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择,而不能超出这一范围;
(4)协议管辖为要式行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5)协议管辖不得违背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五、论述题(本大题15分)
39.试论第二审案件的裁判。
答:(1)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2)依法改判。①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
②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二审法院可以查清楚事实后改判;
(3)发回重审。①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
②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4)裁定撤销原判,驳回起诉。仅发生于一审法院主管错误的情况;
(5)当事人不服第一审裁定的上诉,上诉审法院可以不开庭审理,径行依法作出裁定,对不服裁定的上诉案的审理,一律使用裁定。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12分)
40.A市甲县城关镇退休老工人姜长兴在该镇有私房四间,因患癌症急需治疗费用,姜长兴将其私房以先办手续,自己死后交付房屋的方式卖给准备进城做生意的表弟李晓伟。2006年5月,姜长兴病逝。姜长兴的儿子姜丙生对姜长兴的养女姜婷提起诉讼,要求由自己一人继承四间房屋。诉讼过程中,李晓伟获悉案情并申请参加诉讼。
问:(1)姜丙生、姜婷、李晓伟在诉讼中分别处于什么诉讼地位?为什么?
答:姜丙生属于原告、姜婷属于被告、李晓伟属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姜丙生对他人提起诉讼,自然是原告;姜婷是应他人之诉而参加到诉讼中,则是被告;李晓伟是对诉讼标的物有独立的请求权,自然是加入到他人之诉中,那么就是有独三。
(2)因本案被告上诉而引起的第二审程序中,如果李晓伟才获悉案情并申请参加诉讼,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
答:通知李晓伟到庭参加诉讼并在自愿的前提下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李晓伟另行起诉,因为这是二审,如果法院直接判的话实际上就是剥夺了李晓伟的上诉权,变成一审终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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