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下半年渝北区自考考籍转出办理通知
在重庆参加自考的考生,还未全部获得专业计划规定的课程合格的,因工作调动等原因,不再在参加重庆自考的,可将自考考籍转出重庆市外。考生在转出地办理考籍转出后,必须按转入地规定到转入地完成转入免试手续,方可继续在转入地完成自考学业。
一、办理方式:考生本人现场办理,现场缴费。
二、所需证件及信息:本人提供原件包括有效居民身份证、重庆市自考准考证和转入地自考准考证。应提供的信息包括转入地省份、转入地专业及代码、转入地专业类型(专科、基础科段、本科、本科段或独立科段)、转出原因(工作调动或居住地变更)和电话号码
三、办理时间:2016年8月22日至8月31日(节假日除外)
四、办理地点:渝北区教育考试中心自考科(303室)
五、限制条件:
1、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以上(含一门)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可办理转出手续。
2、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3、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4、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
5、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
6、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7、考生考籍转入重庆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8、渝北区原则只接受准考证号前四位是“0113”的自考生的转出申请。
六、收费标准:10元/人。
考生在办理转出手续后,在转出目的地未办理完结转入手续之前,重庆市将保持考生的在籍状态。
重庆市渝北区教育考试中心
201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