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
自考考籍转入和材料免试办理通知
第一、转入免试
一、转入的电子档案必须符合相关规定;转入电子档案信息以转出地省级考办通过“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
二、转考考生应当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转考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替换关系的规定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按照有关文件制订。
三、转考考生应当在重庆市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在重庆市申办毕业手续。
四、考生须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重庆市自考准考证,到渝北区教育考试中心三楼6303室自考科,对转入电子档案信息及办理结果进行现场确认,并在校对单上签字。
第二、材料免试
一、条件
1、在校大学本科二年级以上学生可免试《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其成绩与原课程成绩相同。
2、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取得二级以上(含二级)证书的可免试《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含0052实践)》课程,其成绩为60分。
二、需要上交及审核的材料: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申请表》2份:可以在渝北教育考试网
www.ybzkb.com“资料下载”中下载后填写打印出来;也可以到自考办现场填写。
2、纵向复印准考证正面和身份证正面在同一张A4纸上(提供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以供审核)
3、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读证明原件。
4、学校教务处出具的成绩单原件,并在申请免试的课程和成绩下面用横线标记。
5、如需免考计算机相关课程的,需要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的复印件(提供证书原件以供审核)
第三、免试办理时间
2017年3月13日至3月24日(节假日除外),上班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第四、收费标准:15元/科。
渝北区教育考试中心
2017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