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自学考试时带入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如何处理?
2013-03-27 10:06
来源:沙坪坝区招生自考信息网
考生入场,除2B铅笔、0.5mm的黑色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他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刮纸刀等物品进入考场。
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的要求,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设备(包括手机和带有接收功能的手表等)的,一律按作弊处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进了考场,无论是开机还是关机,均为作弊行为,取消该次考试所有成绩;并视其情节轻重,决定是否给予延迟毕业1—3年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