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下半年我校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助学单位:
为了做好2018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各助学单位须在9月28日前确定参加实践性环节的考生名单并在网上录入,提交我校审核,过时不再补报;同时还须向我校报送当次实践性环节考核方案。
二、 助学单位须在报名结束后15日内与我校完清相关费用。
三、 助学单位请务必在11月15日前录入考生实践成绩,并通知我校审核成绩方能入库。
四、 各助学单位应提前将实践环节考核要求、报名流程、考核流程等考生须知的事项提前通过相关网站公布,原则上报名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五、 各助学单位务必按照国家教委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教考试[1996]3号)要求,严格规范管理,确保考核质量。
重庆交通大学自考办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