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5年下半年自考毕业证书的通知
根据市教育考试院工作安排,2015年下半年自考毕业审核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本次领取毕业证书有关事项安排通知如下:
1.领取凭证:毕业证书由本人凭身份证领取。
2.领取时间及地点:
(1) 在校本部班主任处递交申请材料办理毕业证的考生,请与班主任联系。
(2)在继教院原313办公室递交申请材料办理毕业证的考生请于3月1日至20日(节假日除外)上班时间到继教院自考办(办公大楼417室)领取。
(3)在其他地点递交申请材料办理毕业证的考生,请与办理地点的老师联系。
3.注意事项
(1)请他人代领毕业证书,须出示考生本人准考证与身份证复印件,考生本人签字按手印的代领委托书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只制发一次,遗失不补。如领取毕业证书后发生遗失、损坏、被盗等,一切责任均由考生本人和代领者承担。
咨询联系电话:023-65362371023-65362014
重庆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6.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