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批准,我校2011年秋季特举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独立本科、专科与自考本科学分互认)一类助学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专业简介:
培养目标与要求:为各级医院培养德才兼备,适应现代卫生保健事业发展的临床护理应用型人才。要求掌握本专业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技能,能够应用护理学及相应学科知识和技能为病人提供整体护理。
(一)护理学专科与自考本科学分互认(简称:专科衔接自考本科)考试课程(共14科):
1. 专科与自考本科学分互认考试课程(5科):英语(二)、计算机应用基础、妇产科护理学(二)、预防医学(二)、内科护理学(二)。(特别说明:以上课程需要学生在就读专科时已完成相应课程的专科段学习,由于各校在专科段开设的课程不同,学员具体哪些课程符合学分互认标准,由市自考办审核确认为准。不符合学分互认条件的课程必须参加全市统一考试。)
2. 全市统一考试的课程(9科):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公共关系学、社区护理学(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护理管理学、护理教育导论、护理学研究、精神障碍护理学、护理学导论。
(二)护理学自考独立本科考试课程(14科)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英语(二)、计算机应用基础、公共关系学、社区护理学(一)、护理管理学、护理教育导论、护理学研究、精神障碍护理学、妇产科护理学(二)、预防医学(二)、护理学导论、内科护理学(二)。(注:英语(二)可用康复护理学、急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二)替代)
二、招生对象及范围:
1.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愿为祖国医疗卫生事业贡献力量,身体健康者;
2. 专科衔接自考本科学员:
⑴ 具有正式学籍的国民教育全日制护理专业大专(含普通专科、高职专科)在读学生;
⑵ 具有国民教育全日制护理专业大专毕业证书,于2008年及以后毕业的在职护理工作者。
3. 自考独立本科学员:具有护理专业大专毕业证书(含全日制、非全日制)的在职护理工作者。
三、招生专业、层次、计划、学习形式
专业 名称 |
层次 |
招生 人数 |
学习形式 |
学习年限 |
学费 |
护理学 |
本科(专科与自考本科学分互认) |
100 |
业余(上课时间:周末或晚上) |
理论教学1.5年 |
6000元(3000元/年) |
实践教学3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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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 |
独立本科段 |
100 |
业余(上课时间:周末或晚上班) |
理论教学2年 |
3000元/年 |
实践教学3个月 |
1200元 |
注:代收费:第一学年书费、考籍注册费、考务费等合计1100元(其中:书费、考务费届时按实结算)。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11年6月15日至2011年8月15日,2011年9月开始正式上课.
2.报名地点:重庆医科大学护理学院办公室2(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内)
3.报名资料:
(1)专科衔接自考本科学员:
①全日制护理专科在校学生: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相片2张。
②2008年及以后全日制护理专科毕业的在职护理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专科阶段在校学习成绩单(非重医毕业者需提供,能分出必修和选修课程,加盖鲜章)、近期一寸相片2张,已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者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自考独立本科学员: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相片2张。
特别说明:
①已经参加过重庆市自考、具备自考考籍的学生,需提供准考证原件,该专业计划中以前考试合格科目不再参加考试,同时免收考籍注册费。
②所有人员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数量均为3张。
③相片均为蓝色背景、浅色服装的一寸标准登记照。
五、录取:根据报名先后顺序和资格审查结果,择优录取。
六、学习地点:重庆医科大学(缙云校区或袁家岗校区,具体待定)
七、待遇:
1. 学历待遇:完成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计划规定的课程,各科成绩合格,实践性环节考核合格,可获得重庆医科大学附署、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一毕业证书,在全国范围内享受本科学历待遇。
2. 学位待遇:本科毕业生符合《重庆医科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的规定,可申请理学学士学位。
八、 联系咨询电话:
护理学院报名电话: 89012761 护理学院办公室(传真): 68898655
重庆医科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1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