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时间、地点:2012年12月24日-12月28日,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行政楼1楼招生考试办公室。
二、实习报名条件:未通过理论课程在三门以下(包括三门)的同学,不包括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
三、实习时间:2013年2月中下旬到5月底,具体见实习通知。
四、报名缴纳材料:护理专科(身份证、准考证、护士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药学专科(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从事药学方面工作三年以上单位证明);护理本科(身份证、准考证、专科毕业证、护士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实习地点:护理专业原则上只能在重医附一院集中实习,护理本科需要自行联系三级医院实习的注意:(一)考生如要申请自行联系实习医院,首先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自考护理学专科毕业,专科时已在我校附属医院定点实习3个月的(提供专科毕业证复印件);2、已取得护师及以上专业职称的(提供职称证复印件或评定职称文件复印件);3、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类护理学专业毕业,已连续从事护理工作3年以上(提供毕业证复印件和医院或医院护理部工作证明);4、在二甲以上医院连续从事护理工作5年以上(提供毕业证复印件和医院或医院护理部工作证明)。(二)考生必须是在下列我校本科实习基地工作的职工,包括第三军医大学大坪医院、新桥医院、西南医院,重庆急救中心,324医院,重庆第三人民医院(提供医院或医院人事管理部门证明)。(三)不能同时满足上列两个条件的,一律不允许自行联系实习医院。(报名时同时递交以上材料。)
招生考试办公室
201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