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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办法的通知

2018-06-13 14:30来源:未知

一、申请学士学位的范围

凡2011年12月,2012年6月、12月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重庆医科大学副署公章的护理学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生。

二、申请学士学位的条件

(1)英语要求通过由省级学位主管部门组织的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语水平统一考试,成绩合格。

(2)自学考试学生必修课综合平均成绩70分及以上(不含临床实习和论文答辩成绩)。

(3)毕业论文答辩成绩达良好。

(4)遵章守纪,品行端正,未受过重庆市自学考试办公室考试纪律处分。

三、申请学士学位的时间

今年收取学位申请材料时间为2013年4月22日,请按时将相关材料交到重庆医科大学教务处招生考试办公室,过时不补。

四、上报学位申请材料

(1)申请学生的相关资料:学生本人书面申请;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备案表(见附件,应包括各门必修课程成绩及平均成绩,临床实习“09000”课程成绩,不计入平均成绩);毕业档案中自考成绩单的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学士学位英语水平考试合格成绩。2010年以前考试合格的交合格证原件,2010年以后考试合格的请在备案表中准确填写考试通过时间。

(4)两寸和一寸蓝底同底照片各一张及同底JPEG格式电子照片(一寸照片贴在学士学位备案表上)。

重庆医科大学教务处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备案表201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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