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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上半年学分互认考试的通知

2018-06-13 11:16来源:未知

各办学学院、相关自考助学园区及自考考点:

为进一步做好201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分互认考试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命题工作

2013年上半年学分互认考试,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重庆市自考办)要求严格按照专业考试计划中规定的在11月进行考试的学分互认课程进行考试。请各学院根据《西南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13年上半年学分互认课程考试安排表》(见附件)中的考试课程安排好相关专业教师,按标准试卷要求命考试题(试卷标准模版请教师直接在我校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网站“自考栏目”上的“文件下载”中下载),并请于2013年3月20日前由学院统一将所命试题(电子版)发送至西南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学校自考办)(邮箱:735341668@qq.com,接收人:张嘉生)。

二、报名工作

2013年3月11日——3月29日,请各办学学院自考班主任到学校自考办就学分互认考试报考输机。同时,请按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渝价【2009】452号文件规定(按每科次40元的标准)完清交费手续,以及报送校本部考点的全部考试数据。

校外考点以及各园区考点的全部考试数据,也请各考点在上述时间报送学校自考办。

三、考试时间

    2013年5月11日——12日两天;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特别注意:重庆市自考办可能会对考试时间进行调整,请留意。

四、考试地点

1.根据重庆市自考办相关要求,校本部考试由学校自考办统一安排。具体地点见考生考试座签,考生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参考。

2.校外考试由各园区、教学点负责安排,学校自考办和相关办学学院指导协助。

五、注意事项

1.各学院务必认真做好命题工作,并确保试题安全保密;

2.班主任必须仔细审查考生专科段是否开设了与学分互认课程相同的课程。没有开设的,不得报考;

3. 报考相关数据务必准确;

4.认真组织好考生的考前复习;

5.考试时班主任务必带队到场,防止意外发生;

6.学分互认考试是按重庆市考办统一安排的国家考试,届时,市考办领导将进行巡视。

特此通知
附件:

《西南大学自考2013年上半年学分互认课程安排表》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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