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相关主考学校:
按《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关于自考050405室内设计(专科)等7个专业停止新生报考的通知》(渝教考发〔2016〕43号)要求,自2019年起,不再办理:050405室内设计专业(专科);050406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专科);050420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专科);050410美术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050412环境艺术设计专业(独立本科段);050418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独立本科段);050433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独立本科段)这7个艺术类专业(含相关衔接考试专业)的毕业证书。
从2016年4月起,我院停止了以上7个专业新生报考,且对在此之前已经报考的考生给出了三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将于2018年12月止。为了解决在过渡期满后仍未毕业考生的继续报考问题,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按专业大类,7个艺术类专业均属一级学科“05”文学类,根据我市目前开考的同类专业,过渡期满后7个艺术类专业未毕业考生,按相应层次分别转入050114汉语言文学专业(基础科段)和050105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段)继续报考。专业对应详情见附件。
二、原报考专业中的合格课程门数(含对应衔接课程)可替代转入对应专业中相等的课程门数。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直接有效对应,课程代码不同的课程一门替代一门。
三、原报考专业与转入对应专业之间完成合格课程替代后,凡合格课程门数及其他毕业条件符合要求的可按转入专业申请毕业;凡合格课程门数不足的,须按转入对应专业课程设置与学分的要求,缺一门再考一门,依次类推,直至合格课程门数及其他毕业条件符合要求即可申请毕业。
四、由于转入专业全市面向社会开考的主考学校为西南大学,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由西南大学在毕业证上副署。
请各单位请尽快周知考生,务必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专业停考善后工作平稳。
附件:室内设计等7个艺术类专业停考过渡期后转入专业对
应表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18年1月16日
附件
序号 |
专业
代码 |
原报考专业名称 |
专业类型 |
专业
代码 |
转入专业名称
(面向社会开考) |
专业类型 |
1 |
050405 |
室内设计 |
专科 |
050114 |
汉语言文学 |
基础科段 |
2 |
050406 |
视觉传达设计 |
专科 |
3 |
050420 |
数字媒体艺术 |
专科 |
4 |
050410 |
美术教育 |
独本(含衔接) |
050105 |
汉语言文学 |
本科段 |
5 |
050412 |
环境艺术设计 |
独本(含衔接) |
6 |
050418 |
数字媒体艺术 |
独本(含衔接) |
7 |
050433 |
视觉传达设计 |
独本(含衔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