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是通过人的劳动所生产出来的,因而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二因素也是由生产商品的劳动的二重性所决定的。这种劳动的二重性就是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
生产商品的劳动从一方面来看是具体劳动。
通过生产一定使用价值具有特定性质、目的和形式的劳动,就是具体劳动。
具体劳动创造出使用价值,不同的具体劳动创造出不同的使用价值。
生产商品的劳动,从另一方面来看又是抽象劳动。生产各种商品的劳动尽管其具体形式千差万别,但都是人们的体力和脑力的消耗,即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的支出。这种撇开一切具体形式的、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就是抽象劳动。
商品的价值是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的凝结,也就是抽象劳动的凝结。抽象劳动是商品价值的实体。所以,生产商品的抽象劳动创造了商品的价值。
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是商品生产者的同一劳动过程的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它们在时间上和空间上是统一的,并不是各自独立存在的两种劳动或两次劳动。商品生产者在从事具体劳动的同时,也就支出了抽象劳动。具体劳动是生产商品劳动的自然属性,抽象劳动是生产商品劳动的社会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