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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自考考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民主共和制(十九)

2013-12-09 14:52来源:自考365
民主共和制

  民主共和制是由选举所产生的政权机构和国家元首掌握权力,并有一定任期的政权组织形式。在资产阶级革命比较彻底的资本主义国家,广泛实行民主共和制,它是比较完备、成熟和典型的资本主义国家的政体形式。

  民主共和制分为议会共和制与总统共和制两种类型。

  议会共和制又称内阁共和制,它是以议会为国家最高权力机构,政府由议会所产生。在议会中占有多数席位的政党或几个政党联盟组成内阁,并确定内阁总理。内阁掌握实际行政权力,并对议会负责,称为责任内阁。在这类国家中,虽有由选举所产生的国家元首(总统),但一般只具有虚位而无实权,属于“虚位元首”。如现今的德国、意大利等国就是实行议会共和制的国家。

  总统共和制是由选举产生的总统担任国家元首,并担任政府首脑。议会是最高立法机关,总统掌握国家行政权力。政府由总统组织和领导,政府只对总统负责,不对议会负责。总统在名义上对选民负责,不对议会负责,但要定期向议会报告政府工作。议会对总统的严重违宪行为可提出弹劾,但不能罢免总统。美国是实行总统共和制的典型国家。

  民主共和制除了议会共和制与总统共和制两种基本类型以外,还有少数资本主义国家实行半总统制与委员会制。

  半总统制是介于议会制和总统制之间的一种政权组织形式,兼有二者的特征。法国是实行半总统共和制的典型国家。

  委员会制又称合议制,它是由议会所产生的委员会集体行使最高行政权力。议会是最高立法机关,由议会选举产生的各位委员组成委员会(即政府)。目前世界上有瑞士等少数国家实行委员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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