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
一、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的概念
1、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通过订立许可使用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法律行为。
2、商标许可使用制度是现代商标法所规定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原注册商标人而言,他可以通过使用许可的方式允许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发挥其注册商标的经济效益并从中获利;对被许可人而言,他通过此方式获得了他人注册商标的使用权,有利于凭借他人的名气迅速打开产品销路并占领市场。
二、注册商标使用许可的形式
1、注册商标使用许可的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独占使用许可;一是普通使用许可。
2、所谓独占使用许可,是指许可人允许被许可人在规定的地区和指定的商品上独占地、排他地使用注册商标。
3、普通使用许可。是指许可人可以允许不同的人同时使用某一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
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内容
1、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2、许可使用的商标、注册证号码、使用期限、使用商品的种类和名称
3、许可使用商品的质量标准
4、许可人监督商品质量的措施
5、被许可人保证商品质量的措施
6、商品销售的价格、范围
7、商品的产地、厂名的标注方法
8、合同发生纠纷后采取仲裁或调解的方式
9、许可商标被侵权后的处理方式
10、有偿许可使用的费用计算方法和付费方式
11、违约责任
12、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四、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备案程序
1、《商标法》第40条第3款规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
2、该规定的目的,一是为了便于国家商标局对全国商标使用许可情况的管理;二是通过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备案审查,从中及时纠正,更好地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三是通过《商标公告》向社会公布商标使用许可情况,为消费者选购商品提供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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