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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作为专利权客体的发明创造是一种无形财产,确定其保护范围,既有利于专利权人有效地行使其权利,也有利于保护一般公众的利益。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指发明创造专利权的法律效力所及的范围。就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而言,其专利权的效力范围,实际上就是专利权所保护的技术特征;就外观设计专利权而言,就是专利权所保护的新设计。
二、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保护范围
1、产品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及于一切具有相同特征、相同结构和相同性能的产品,而不问该产品是以什么方式制造的。
2、产品专利的保护范围原则上也不受说明书所说明的用途的限制一些在专利申请或审批时尚不为人们知晓的用途,也应当包括在保护范围内。
3、方法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及于一切具有相同特征、相同参数和相同效果的方法。用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不论该产品本身是否已经获得专利,都是方法专利所及的范围。
三、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1、以被批准的外观设计专利本身来确定其保护范围,确定后,他人不仅不能在相同产品上使用该外观设计,而且也不能在其他种类产品上使用该外观设计。
2、以使用外观设计的产品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申请人在申请外观设计保护时,可以就外观设计指定使用在若干产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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