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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自考知识产权法考点:专利权的期限

2018-08-07 15:33来源:重庆自考网
  1、专利权是一种专有权,但具有时间限制。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就不再受保护。《专利法》对专利权保护期限所做的规定是: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2、1992年12月31日前申请的专利权保护期限为: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的15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5年,期满前专利权人可申请续展3年。
 
  3、1993年1月1日后专利权保护期限为: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算的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算的10年。
 
  4、1992年12月31日前向原中国专利局提出申请,到2001年12月11日仍有效的发明专利权,其专利权期限延长为自申请日起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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