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雇主公人
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消灭
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合法行为
劳动法律关系的变更――合法行为违法行为
劳动法律关系的消灭――合法行为违法行为事件
劳动就业方针“三结合”
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自谋职业
劳动合同期限
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完成一定的工作
劳动合同法定内容
1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2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3劳动待遇
劳动合同商定内容
1工作单位
2工作内容
3工作期限
工资总额的构成
计时工资
计件工资
津贴
奖金
补贴
加班加点工资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主要工资制度
工资等级制度结构工资制度效益工资制度
加班工资支付
1延长工作时间:150%
2休息日:200%
3法定休假日:300%
停工津贴
1职工造成:不发
2非职工造成75%
3试用新机器、工具100%
4停工3个工作日之内工资照发,3日后发停工津贴
公休假日
元旦1天春节3天劳动节3天国庆3天共十天
探亲假(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
探望配偶:一年一次:30天
未婚探父母一年一次:20天:或两年一次45天
已婚探父母四年一次:20天
伤亡事故1――2人
重大伤亡3――9人
特大伤亡10人以上
就业前培训形式
1学徒培训(初级技术工人)
2就业培训中心(初级技工和非等级初步职业知识和技能)
3学校培训(技校中级技术工人职校初级技术人员初级业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