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2007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民事诉讼法学试题及答案
课程代码:00243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
1.按照民事纠纷解决机制种类的划分标准,仲裁属于( D )
A.公力救济B.自力救济C.司法救济D.社会救济
1.自力救济:包括自决与和解两种方法。优点:成本低廉、迅捷;缺点:可能损害社会秩序,因此受到严格的限制,不能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2.社会救济:主要指调解和仲裁两种方法。优点:成本低廉、迅捷、不伤和气;缺点:社会救济组织是民间组织,缺乏国家强制力的保障。
3.公力救济:民事诉讼。具有国家强制力的保障,是民事纠纷解决的最终手段,也是最权威,最强有力的手段。
总结:民事纠纷解决的四种方法――和解、调解、仲裁、诉讼。
2.下列关于民事诉讼辩论原则适用范围的表述,正确的是( D )
A.仅适用于案件实体问题的辩论B.仅适用于案件程序问题的辩论
C.仅适用于案件法律问题的辩论D.适用于案件实体问题、程序问题和法律问题的辩论
3.下列关于调解原则的表述,正确的是( B )
A.法院调解是处理民事案件的必经程序B.法院调解应当是在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进行
C.再审程序中不适用调解 D.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调解
4.民事诉讼当事人对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C )
A.无权处分B.有权处分,但须人民法院同意C.有权在法定的范围内处分D.有权自由处分
5.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为公民,另一方当事人是法人的,申请执行的期限为( C )
A.3个月B.6个月C.1年D.2年
6.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先予执行的案件是( B )
A.要求返还不当得利的案件B.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C.侵害名誉权的案件D.要求返还借款的案件
7.下列有关诉讼费用负担的说法,错误的是( D )
A.调解结案的,由当事人协商负担 B.诉讼费用一般由败诉方负担
C.双方都有责任的,按比例分担 D.人民法院无权决定诉讼费用的负担
一审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
1.败诉人负担原则;
2.按比例负担原则;有的案件当中并不是原告全胜被告全败,或者是原告全败被告全胜,可能是原被告双方各有胜负,这时候就必须按照他们的胜负比例来分配这个案件受理费。
3.人民法院决定负担:主要适用于离婚案件。
4.原告负担:主要适用于原告撤诉的案件。
5.协商负担:主要用于调解情况下,原、被告双方用调解的方法结案。
6.当事人自行负担:指错误地发动了程序,当事人应该自行负担程序的费用。
8.民事诉讼中的期间是指( B )
A.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与法院会合实施诉讼行为的时间
B.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各自单独为某种诉讼行为必须遵守的期限
C.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完成诉讼行为所必须遵守的期限
D.法院完成诉讼行为所必须遵守的期限
9.在诉讼中,为了保证将来生效判决能够得以执行,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人民法院依职权对当事人有关财产可采取的强制性保护措施的制度是( C )
A.先予执行B.强制执行C.财产保全D.行为保全
10.对必要共同诉讼而言,其诉讼标的是( A )
A.共同的B.同一种类的C.共同的或者同一种类的D.分别形成的
11.法定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是源于( C )
A.当事人的授权B.法定代理人的授权C.法律的直接规定D.人民法院的直接指定
12.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诉讼中有权( D )
A.提出管辖权异议B.放弃诉讼请求C.承认诉讼请求D.提供证据
13.甲乙两人对一栋房屋的产权发生争议进行诉讼,丙对该栋房屋中的两间房屋主张权利,丙在诉讼中的地位是( C )
A.共同原告B.共同被告C.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D.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14.根据诉讼证据与证明责任的关系,可以将证据分为( C )
A.原始证据与派生证据B.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C.本证与反证D.合法证据与非法证据
15.原告的起诉被法院受理后将会产生的法律后果是( D )
A.诉讼时效中止中断 B.不影响当事人就该案向其他法院起诉
C.当事人不能撤诉 D.当事人取得相应的诉讼地位
16.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法院有( A )
A.基层人民法院B.中级人民法院C.高级人民法院D.最高人民法院
17.下列关于在公示催告中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的条件的说法,正确的是( A )
A.应当在公示催告期间申报权利 B.申报人应当是票据的最后合法持有人是申请人不是申报人
C.应当向上级人民法院申报权利 D.应当以口头方式申报权利
18.下列关于债务人提出支付令异议的说法,正确的是( B )
A.支付令异议必须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30日内提出B.支付令异议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
C.法院须审查异议是否有理由 D.支付令异议的内容必须是说明能否清偿债务
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19.下列关于支付令的说法,正确的是( C )
A.债务人可以就支付令申请复议 B.债务人可以就支付令申请再审
C.支付令具有强制执行力 D.债务人可以就支付令提出上诉
20.在第一审程序中,原告申请撤诉但法院不予准许后,原告拒不到庭参加审理,法院应当( D )
A.视为原告撤诉B.裁定延期审理C.裁定诉讼中止D.作出缺席判决
第一百三十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三十一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21.甲因妻子乙下落不明,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应当( A )
A.受理B.裁定不予受理C.告知当事人申请宣告失踪D.告知当事人向行政机关申请解决
《民诉意见》151、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22.在民事诉讼中,区际司法协助是指( D )
A.不同国家法院之间代为一定的诉讼行为 B.不同国家司法机关之间代为一定的诉讼行为
C.同一主权国家的法院之间代为一定的诉讼行为D.同一主权国家不同法域的法院之间代为一定的诉讼行为
23.下列选项中属于发生执行承受的原因是( B )
A.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权的 B.在执行过程中债务人死亡,其财产被继承的
C.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案外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 D.债务人的财产在外地的
24.下列属于涉外民事诉讼期间规定的是( B )
A.当事人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起上诉 B.审结案件的期限不受限制
C.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l5日内提交答辩状 D.法院在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起诉
涉外民事诉讼的期间
1、被告和被上诉人的答辩期间。被告在中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他的答辩期间为30天。
2、上诉期间。当事人在中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对于判决而言,他的上诉期为30天。
3、审结期限。涉外民事诉讼当中,案件的一审与二审没有审限。
25.下列关于外国法院的生效判决在我国的承认与执行的说法,正确的是( D )
A.只能由当事人向我国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
B.只能由作出判决的外国法院向我国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请求
C.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D.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百六十五条 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由外国法院依照该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26.人民法院审理国内民事案件,应当遵守的审限的规定有( ABCDE )
A.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
B.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C.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0日内审结
D.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E.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0日内或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审结
第一百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四十六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五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第一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
27.下列案件中,属于专属管辖的案件是( ACD )
A.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 B.因船舶相撞请求损害赔偿的案件
C.因港口作业纠纷提起的诉讼 D.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 E.因海难救助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
28.甲工厂的生产污水流入李某承包的鱼塘,致使鱼虾死亡,损失2万元。李某起诉,请求甲工厂赔偿。下列事实应当由甲工厂承担举证责任的是( CD )
A.甲工厂的生产污水是否流入李某承包的鱼塘B.李某承包的鱼塘鱼虾死亡造成损失的具体数额
C.鱼虾死亡的原因是否为甲工厂污水所致 D.是否具有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
E.对鱼虾死亡之事自己没有过错环境污染承担无过错责任原则
29.法院应当适用裁定的情形是( ABCDE )
A.法院准许当事人的撤诉申请的 B.原告的起诉超过诉讼时效,需要驳回诉讼请求的
C.补正判决书中的失误的 D.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终结诉讼程序的
E.由于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不充分,需要驳回诉讼请求的
第一百四十条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对前款第(一)、(二)、(三)项裁定,可以上诉。
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
30.在涉外民事诉讼中,专属于我国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是( CD )
A.不动产纠纷 B.婚姻家庭案件 C.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
D.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纠纷 E.涉及我国企业商业秘密的案件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4分,共20分)
31.留置送达:指在受送达人或其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的一种送达方式。
32.申请执行:指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享有权利一方当事人,在应当承担义务的对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有权在法定的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的申请,从而引起执行程序发生的制度。
33.证明标准:指在诉讼中负证明责任的主体对案件事实加以证明所要达到的程度。
34.起诉:指公民、法人及非法人团体因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议,向人民法院提现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予以司法保护,依法作出裁判的诉讼行为。
35.执行和解:是指在执行程序中,双方当事人就执行标的物的一部或者全部自行协商,互相谅解,自愿达成协议,解决争议,从而结束执行程序的活动。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6分,共18分)
36.简述民事审判权的特征。
答:(1)民事审判权主体的唯一性;(2)民事审判权行使的独立性;(3)民事审判权对象的特定性;
(4)民事审判权行使的被动性;(5)民事审判权运行的程序性;(6)民事审判权行使方式的相对灵活性;
(7)民事审判权解决民事纠纷结果的强制性和权威性。
37.简述拘传的适用条件。
答:(1)拘传的对象只能是必须到庭的被告或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以及必须到人民法院接受询问的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2)必须经过人民法院两次传票传唤。(3)必须是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38.简述民事诉讼代理人的特征。
答:(1)诉讼代理人必须具有诉讼行为能力; (2)诉讼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进行诉讼活动;
(3)诉讼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4)诉讼代理人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5)诉讼代理人在同一案件中只能代理一方当事人进行诉讼;(6)诉讼代理人是相对独立的诉讼参加人。
五、论述题(本大题15分)
39.第一审程序与第二审程序的联系与区别。
答:(1) 第一审程序与第二审程序的联系:
①案件所涉及的诉讼标的相同。
②第一审程序是第二审程序的前提和基础。
③第二审程序是第一审程序的继续和发展。而不对案件的重新审理。
④第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除法律另有规定以外,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的有关规定。
(2) 第一审程序与第二审程序的区别:
①程序发生的基础不同。第一审程序则是基于当事人行使起诉权实施了起诉行为而发生的,第二审程序是基于当事人行使上诉权对一审裁判不服提起上诉而发生的;
②当事人提起诉讼程序的理由不同。起诉的理由是当事人的权利或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上诉的理由则是对一审法院的判决不服;
③两者的职能有差别。第一审程序中实现的是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第二审程序中除了对案件的审判职能外,还包括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现监督职能;
④两者的审判组织不同。第一审审判程序的组织形式包括独任审判庭和合议庭两种;在合议庭的组成上,包括由审判员和由审判员与陪审员共同组成两种形式。而在二审程序中,案件的审理由合议庭负责,而且合议庭的成员必须是审判员,陪审员不能参加;
⑤案件的审理方式上有差别。在一审程序中,需要对案件作出判决的,都必须以开庭的方式进行审理;而在二审程序中,人民法院可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开庭审理还是径行判决;
⑥所作判决的法律效力不同。一审判决在上诉期间为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如果当事人在上诉期内提起上诉,一审的判决在二审期间不发生法律效力;而二审判决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12分)
40.赵某(男)与刘某(女)分别是A、B两县的农民。2003年1月双方自愿结婚,刘某户口迁至A县。婚后双方感情不合,经常发生口角。2004年3月起,刘某回到B县娘家居住,一直不回家。2005年4月,赵某以夫妻感情不合、长期分居为由,向A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问:(1)此案应由哪个法院管辖?为什么?
答:此案应由A县法院管辖。《民诉意见》1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乙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因此应由原告住所地A县法院管辖。
(2)如果刘某提出管辖权异议,而A县人民法院如果认为此案应当由本院管辖,A县人民法院应该怎么处理?刘某不服,能否上诉?为什么?
答:A县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由其管辖的,则裁定刘某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不成立。
刘某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间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规定在三种裁定的情况下,当事人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即: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的;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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