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重庆市课程免考规定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和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下列考生可申请免考有效期内的名称相同(或名称不同但能判断其内容相同。下同)考试成绩合格,且学分(18授课学时计1学分)等于或低于原所学(考)专业中的课程。
一、国家承认学历的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和专科毕业生;
二、普通高校本科肄业生、退学生;
三、符合免考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条件者;
四、异地转入已取得自学考试合格成绩者。
第三条 具体规定
一、研究生、本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同类本科或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名称相同,且学分等于或低于原所学专业开设的课程;报考不同类本科或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已经取得合格成绩的名称相同,且学分等于或低于所学专业开设的公共基础课。
二、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同类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名称相同,且学分等于或低于原所学专业开设的课程;报考不同类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名称相同,且学分等于或低于原所学专业开设的公共基础课程。
三、取得专门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可免考相应得公共基础课程。例如:英语专业专科毕业生,可免考公共基础课程英语(一)、英语(二);汉语言文学专科毕业生可免考大学语文等。
四、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同层次或低层次专业的,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政治课程。
五、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可免考课程名称相同、相近或课程内容相同的公共政治课程。
六、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本专科退学生活肄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取得合格成绩的相同学历层次的名称相同,且学分等于或低于原所学专业开设的公共基础课程。
七、其他学业考试的免考课程
1、取得教育部统一组织考试的大学英(日、俄、德、法)语等级证书的免考:
(1) 凡已取得教育部统一组织的大学英(日、俄、德、法)语等级考试四级(含四级)证书的,可免试公共外语课程:英语(一)(课程代码0012)、英语(二)(课程代码0015)、日语(第二外语)(课码0840)、日语(二)(课程代码0016)、俄语(第二外语)(课程代码0839)、俄语(二)(课程代码0017)等;
(2) 凡已取得教育部统一组织考试的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四级证书的,可免考公共基础课程:英语专业的综合英语(一)(课程代码0794);取得六级证书的,可免考公共基础课程:英语专业的综合英语(一)(课程代码0794)、综合英语(二)(课程代码0795)。
2、参加全国考办组织的“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各级笔试成绩合格者:
(1) PETS-2 可免考公共基础课程,即英语(一)(课程代码0012)、基础英语(课程代码0088);
(2) PETS-3 可免考公共基础课程, 即英语(一) (课程代码0012)、基础英语(课程代码0088)、英语(二)(课程代码0015);
(3) PETS-4 可免考公共基础课程, 即英语(一) (课程代码0012)、基础英语(课程代码0088)、英语(二)(课程代码0015)、英语专业的综合英语(一)(课程代码0794);
(4) PETS-5可免考公共基础课程,即英语(一)(课程代码0012)、英语(二)(课程代码0015)、基础英语(课程代码0088)、英语专业的综合英语(一)(课程代码0794)、综合英语(二)(课程代码0795)。
3、获得全国考办统一组织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合格证书者:
(1)NCRE一级可免考自学考试中的《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含笑0019实践)》或《2316计算机应用技术(含2317实践)》课程;
(2)NCRE二级(C语言、VB、VF、JAVA、C++)(含二级)以上,可分别免考自学成才考试中的《0342高级语言程序设计(含实践)》或《2275计算机基础与程序设计(含实践)》或《4747JAVA语言程序设计(一)(含实践)》或《4737C++程序设计(含实践)》、《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含实践)》课程;
(3)NCRE三级(PC技术)可免考《2205微型计算机原理与接口技术(含实践)》、《4732微型计算机及接口技术(含实践)》或《2277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含实践)》课程;NCRE三级(网络技术)可免靠边《2141计算机网络技术(含实践)》课程;NCRE三级(数据库技术)可免考《2120数据库及其应用(含实践)》或《4735数据库系统原理(含实践)》课程;
4、取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NIT)考试(《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计算机应用基础》模块、《程序设计》模块)合格证书可分别免考《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0051、0052》、《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0051、0052》、《计算机软件基础(二)2365、2366》或《计算机基础与程序设计2275、2276》
5、凡获得BEC初级及以上级别证书的考生,可免考自考课程:商务英语(BET)(课程代码0796)(7学分)。获得BECA2级证书的考生不能免考商务英语课程(BET)。
八、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要求免考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课程,又符合所报专业考试计划(或实践性环节考核实施方案)规定条件的,可免考相关实践环节考核(考试)课程。
九、普通高校毕业生,原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实验课程,可免考自学考试的名称及要求相同的实验课程。
十、考查课程一律不能免考自学考试的考试课程。
十一、凡用各类证书免考自学考试课程的,其成绩一律视为60分。
第四条 申请课程免考的考生(含外省转入我市的考生)应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重庆市考籍转移及免考实施办法》办理手续。
第五条 纪律规定
一、申请课程免考的考生,凡有伪造、涂改或提供假证明材料者,一经查出,严格按《关于贯彻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的有关部门问题的通知》(渝考委发[2004]16号、以下简称《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自学考试工作人员,在办理课程免考手续中,有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出,严格按参照《处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条 附则
一、本规定所称的公共基础课是:政治经济学而不厌(财经类)、高等数学(一)、高等数学(工专)、高等数学(工本)、物理(工)、大学语文、公共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
二、本规定所指的公共政治课程是:
三、本规定由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凡与本规定不一致的其他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