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科技学院自考助学班班主任职责
自考助学班是为国家考试服务的办学形式,学员必须通过国家考试合格才能取得学历文凭。为保证自考助学班办学质量,必须加强班主任工作。班主任应严格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及自学考试的各项规定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2、建立学生班级班委会和团支部组织并指导其工作,培养学生自制能力和从事社会活动的能力。
3、负责贯彻和实施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通过班会、民主生活、团日活动、报告会等多种形式,生动活泼地对学生进行爱祖国、爱学校、爱集体、前途理想、文明礼貌、遵纪守法等教育。
4、端正学生学习态度,自觉树立为祖国现代化建设而勤奋学习的信心,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促使学生勤奋、努力、刻苦学习,实现自学成才。
5、教育学生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爱护公物、维护好教室、寝室的整洁和秩序。
6、负责学生的考勤工作,每日早、中、晚必须深入学生课堂和宿舍,了解学生学习、遵纪守法情况,发现旷课、迟到、早退、不假离校和违背道德、纪律的行为,应立即查清情况并进行教育,对累教不改者,应同助学单位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报学校自考办进行处理。
7、负责指导考生填报考试机读卡、输机、校核等工作。
8、应负责带领考生参加国家统考,并在考场及时处理本班考生出现的各种情况,协助地区考试机构做好考场秩序工作。
9、指导考生补考事宜。
10、具体负责实施学生管理工作,全面掌握学生德、智、体各方面发展的情况,耐心细致做好思想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相关助学单位和学校自考办汇报,并协助做好处理工作。
11、负责班级协调工作,协助任课教师认真贯彻教学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深入课堂了解教学情况,加强同任课教师与学生之间的联系,向任课教师反映学生对学习的要求和意见。
12、负责学生的操行和鉴定工作,每学年要将学生在校的表现、操行成绩、学习成绩书面通知学生家长,随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作好学生工作。
13、负责相关助学单位和学校自考办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