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由于是普通高等学校进行全日制教学(或周末教学班),与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一样进行严格管理,是采取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教育形式。因此,我校自考生必须是交清学费在校就读的考生。为了使考生考试报名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相应考试报名规定。
1.在校考生不完清下一年学费不能继续报考开考课程。
2.社会考生、其他院校考生不能在本校报考开考课程。
3.在校专科考生只能报考专科开考的课程,不能报考本科课程。(1、公共课和4,10月考试除外)
4.在校本科考生在校就读两年内只能报考本科开考课程。不再兼报专科课程。(1、公共课和 4、10月考试除外)
5.考生在两年学制完结后,学校将不在接受考试报名。请作为社会考生到区县考办报考。直至毕业。
6.所有在读考生只能在班主任处报名,再由班主任汇总集体到校自考办办理。